区域代理加盟条件及原则
A、加盟代理条件
1、遵守莱斯克韦尔制定的各项规定和制度。
2、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成熟的完善的销售渠道。
4、具有丰富的市场操作经验,较强的渠道开发能力。
5、具有品牌意识及品牌推广能力的公司和个人。
B、区域独家代理原则
1、 在全国省会城市,直辖市、地级城市、县级市及其所属行政区域设置一家区域独家代理。
2、 任何区域经理和网络平台严禁向任何意向客户或他人低价出售本公司产品。
3、 严禁任何区域经理在代理商合法代理权运营中,在所经营区域重复招商。
各级代理商首批提货及年度销售任务